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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-05-17

北大教育论坛第185讲:美国和加拿大的法律与教育

汉斯·舒策(Hans G. Schuetze

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教育学院荣休教授,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访问教授


讲座时间:521日下午14:00-16:00

讲座地点:教育学院204教室

 主持人:马万华 教授


摘要:随着“法治”被应用于教育中的关系,教育法正变得越来越重要。教育中的各种关系在过去往往是由传统和习俗、基于教师理念和经验的自由裁量与判断来定义和调节的。这些不成文的规则现在经常受到家长、学生的挑战,有时也会受到教师自身的质疑。他们声称“法治”要求所有影响他们地位和基本权利的重要决定都必须满足两个条件:(1)有法律来源,(2)接受审查。尽管法律在教育中越来越重要,法学家们(法官、律师、法律顾问和专家)对教育的法律基础、教育中个体的权利和义务都知之甚少,法学院也很少开设有关教育法的课程。教育工作者(教师、教授、教育专家)同样不了解教育法(及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),因为多数教育学院会开设教学法、教育社会学、教育经济学方面的课程,但不会开设教育法课程。本次讲座中,Prof. Schuetze将以美国和加拿大的一些诉讼案件为例,阐述以下教育领域涉及的法律问题,包括:教育领域的公私关系;儿童和青少年的教育中家长和政府各自的权利与义务;平等与歧视问题;私立教育与政府角色。


主讲人简介:汉斯·舒策教授曾在德国、法国、美国受过教育。他曾在德国汉诺威担任公共事业领域的律师(宪法和行政方面),尤其专于教育法。他也曾在位于法国巴黎的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(OECD)教育研究与创新中心做了八年的政策分析师。此后,他受聘于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,担任高等教育研究与政策系教授。现在,他是中国人民大学的访问教授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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